緬甸政府自2014年4月1號開始禁止原木出口,但是新政頒布后,卻是導致了中緬邊境更加瘋狂的木材盜伐走私活動。為打擊這些屢禁不止的違法活動,緬甸政府采取了空前嚴厲的手段,在今年中,緬甸政府宣判153名中國伐木工20年徒刑,其中一名藏毒者被判處35年徒刑。
而最近澎湃新聞從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海縣打洛鎮政府與打洛邊防派出所獲悉,當地8月25日下發通知稱,“緬甸政府不久將頒布法令,如軍警發現盜伐國家林木的行為,可根據緬甸法114款規定,直接開槍射擊,不必報告。也不必為射擊行為造成的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這一通知提請村民,“必及時相互轉告,讓村民認識到出境伐木、采礦、盜運木材的危害和嚴重后果,避免對我國邊民造成巨大風險和傷害。”
打洛鎮政府一名工作人員對澎湃新聞記者證實確實有這一通知。打洛邊防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也證實了此事,這名工作人員說,“昨天晚上收到這一消息,要求通知到各個村小組”。
可以看出,緬甸政府是下定決心要打擊木材盜伐的活動,對于中國這邊有進行過盜伐活動的邊民,不應該在再有僥幸的心理,否則這樣的犯罪活動將面臨極其嚴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