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伐林木在過去是經常會出現的問題,有些人認為盜伐林木頂多屬于經濟糾紛,不涉及犯罪的行為,但實際上,盜伐林木很有可能是屬于觸犯刑法的刑事犯罪行為,那些存在僥幸心理的人必須注意了。在最近,就有濫伐林木被判3年徒刑,罰款6萬的案例。
據介紹,2016年9月27日,黎平縣德順鄉“喜家沖頭”坡大片林木被濫伐,貴州省林業公安部門鎖定犯罪嫌疑人系張某某后,發現張某某已經逃到千里之外,張某某曾多次盜伐黎平縣德順鄉黃土坡“喜家沖頭”坡大片林木。林業公安民警決定將張某某緝拿歸案,并最終鎖定逃到江西省貴溪市的張某某,11月15日張某某被抓獲回貴州,因涉嫌濫伐林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5月25日,黎平縣人民法院在地青村(案發地所在鄉)的侗族鼓樓下,開設巡回審理法庭,對張某某濫伐林木案公審公判。法庭當庭判決張某某犯濫伐林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